凡設籍或臺中市就業服務工作之勞工,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(臨時、約僱、派遣、)屬之,均得加入本會投加保勞工保險、 全民健保,享受各項勞工福利。 2.新住民、新移民、大陸配偶,合法准獲居留、永久居留或定居者, 均得加入本工會,成為本會會員,含保,勞健保,享受勞工應有福利。 3.軍、公、教,退休人員退休後二度就業,實際從事提供勞務協助國 民就業相關服務工作者,均得加入本會投保勞工保險、全民健保、 ,延續累積勞保年資。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